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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发布于:2017-01-04 11:48:55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租用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永利工业园莲桥东路8号厂房1号2号,占地面积为17528.27 m2,建筑面积1973m2。本项目生产规模为:椰子汁2400吨/年,豆奶1200吨/年。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永利工业园莲桥东路8号厂房1号2号

联系人:周总

电话:13702771037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立基大厦B座1709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65865155

邮箱:swhj666666@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该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