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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于:2017-01-04 11:4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已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租用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永利工业园莲桥东路8号厂房1号2号,占地面积为17528.27 m2,建筑面积1973m2。本项目生产规模为:椰子汁2400吨/年,豆奶1200吨/年。

二、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由原料渣储存过程的异味、燃油锅炉燃烧废气、喷码有机废气、食堂厨房油烟废气。

原料渣在厂区内固定地点用密闭的容器收集、存放,每天由收购单位外运两次,产生的异味影响较小。

燃油锅炉燃烧废气经18m高烟囱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预测结果可知,采取环保控制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喷码使用油墨量约0.25t/a,使用量较小且使用环保型水性油墨,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小,经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厨房天面排放,项目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9 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制纯水废水、原料清洗废水、CIP清洗废水、纯水洗罐废水、椰汁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86t/d(1125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4t/d,684t/a。废水排放总量为7.6t/d,1899t/a。

制纯水废水主要为盐类,为清净下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虎跳门水道。

椰汁瓶清洗废水污染物较小,排入冷却塔循环用水内循环使用。

原料清洗废水、CIP清洗废水、纯水洗罐水产生量较小,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虎跳门水道。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研磨机、压榨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及制冷机组噪声、循环水泵噪声、空压机噪声、冷却塔噪声、锅炉房循环水泵噪声等配套设施噪声。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原料渣、废包装材料、食堂潲水油及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废气

原料渣产生的异味及喷码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均为无组织排放,经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锅炉燃烧废气经18m高烟囱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预测结果可知,采取环保控制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厨房天面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小型规模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制纯水废水主要为盐类,为清净下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虎跳门水道。

椰汁瓶清洗废水污染物较小,排入冷却塔循环用水内循环使用。

原料清洗废水、CIP清洗废水、纯水洗罐水产生量较小,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虎跳门水道。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虎跳门水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由于本项目环境噪声离敏感点相距较远,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等措施后,将使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按其产生环节及主要组分分类,并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各类固废实施相应的处置措施,椰壳、椰渣外售给鱼塘养鱼,经收集后密闭保存,由收购单位每天清运两次;豆渣外售给养猪场养猪,经收集后密闭保存,由收购单位每天清运一次;废包装材料交废旧物资单位回收处理。食堂潲水油外售给养猪场养猪,经收集后密闭保存,由收购单位每天清运一次。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塑料包装、纸屑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在落实有关环保措施计划,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加以改进的基础上,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永利工业园莲桥东路8号厂房1号2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702771037

六、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立基大厦B座1709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65865155

邮箱:swhj666666@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各机关、团体、个人。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2、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3、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4、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5、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

6、环保措施方面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合理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珠海市斗门区宝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