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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甲类溶剂储罐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于:2017-01-04 13:37:37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溶剂储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甲类溶剂储罐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概况: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3199号,总投资10342.67万元,主要从事各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型印刷材料、水性油墨、光固化油墨、水性涂料、包装机械设备及上述产品的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开发研制。

因发展需要,拟投资500万元选址于厂区内西南角依山建设一座甲类溶剂储罐区,拟设卧式埋地罐14台,其中10台容积为50m3的储罐,4台容积为30m3的储罐以及配套的泵棚、输送泵等配套附属设施。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罐区储罐的呼吸排放和工作排放以及物料因泵、法兰、阀门、管线等处的跑冒滴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因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装卸区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外排废水依托乐通污水站进行统一达标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排入黄茅海近岸海域。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输送泵、装卸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对装置噪声处理,首先立足于动力设备的性能选型上,选用高质量、低噪声设备。对声功率级较高的单体设备,根据噪声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噪声较集中的地方,如泵等采取加装减振垫。经距离衰减,墙壁隔声、空气吸收,减震、阻挡物的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衰减后,项目边界处能保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源主要为储运过程的化学品的泄漏以及废气事故排放。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危险级别不高且用量很少,如发生泄漏影响的范围较小。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建设项目需从总图布置、贮运系统防范、风险防范管理等方面编制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建设单位落实报告中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拟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中必须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并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周边受影响的居民、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内进行。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该项目,您担心哪些问题?2)本项目建设可能会对您产生较大影响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对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满意吗?4)您认为该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吗?5)该项目的建设可能对您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6)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具体意见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留言、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3199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6-6887888-8119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5865155

邮箱:swhj666666@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