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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皖港港口仓储有限公司综合码头搬迁工程项目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于:2017-01-04 13:48:19


合肥皖港港口仓储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综合码头搬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2016年7月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综合码头搬迁工程项目位于店埠河右岸,繁华大道桥下游约1.4km,三汊河口上游约0.4km,新建10个1000吨级泊位,设计吞吐量为800万吨,其中3个件杂货泊位,设计吞吐量为200万吨(钢铁120万吨、袋装水泥80万吨);7个散货泊位,设计吞吐量为600万吨(矿建材料600万吨);新建堆场6个(3个件杂货堆场、3个散货堆场)、5个商品混凝土加工区,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0万立方。

码头泊位长度76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21.6m;陆域占地总面积381352m2(572亩),陆域纵深414.5m。

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堆场道路、锚地、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工程、供电照明及计算机管理系统、通信及导航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港区生活污水、装卸机械冲洗含油废水、堆场喷淋水、雨水径流以及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铁粉等散货装卸过程及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港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装卸机械废气和船舶废气等。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码头固定吊。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船舶生活垃圾、港区生活垃圾、废机修油及含油织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1)营运期港区配置洒水抑尘系统定时对厂区道路、停车场、堆场、码头作业面等进行洒水,同时定时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时清理路面上的积尘和散落物料,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2)装卸散货时,应尽量减少落料高度,从而抑制和减少堆场风动扬尘和装卸作业扬尘;

(3)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4)选用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选用好的油品,同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正常运行;

(5)利用港区内可绿化场地充分绿化,种植对扬尘、CO、NOX吸附能力强的植物和树木,净化港区环境空气。

2、废水处理措施

(1)新建化粪池、隔油池、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码头面收集的含尘雨水通过潜污泵泵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堆场降尘、绿化。

码头前方作业带冲洗废水、堆场港区装卸等机械维修少量含油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道路清扫标准之后用于港区道路洒水抑尘;停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船舶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由海事部门专用接纳含油污水的接收船集中统一处理全部综合利用。

(2)码头面洒落物及时清扫,防止物料进入水体。

(3)停靠码头的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舱底油污水按规定转移到海事部门设置的含油废水占用收集船中,经处理使废水含油浓度≤15mg/L后排放,船舶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舱底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水上环卫部门接收处理。

3、固体废物处理

(1)港区在办公楼、生产辅助区、堆场、码头和主要道路两侧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收集各类固体废弃物,由市容部门用专用车辆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置场处置。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进港船舶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须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含油污水处理后剩下的废污油属于危险废物,须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清洁机械用的含油污废织物具有易燃性,因此,需设立防止雨淋和可隔绝火源的相对密闭专用容器收集,定期送至危废处置中心处置。

(3)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

4、噪声治理

(1)作业区码头是水陆交通运输的枢纽,码头的装卸、起吊设备和运输车辆多是较强噪声级的声污染源。因此运营期作业区内,主要是受装卸作业机械噪声的影响。减轻作业区环境噪声,最重要的应从声源上控制。因此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以及车辆,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船舶发动机停靠港后不开发动机,并加强维护是控制作业区噪声的基础,也是控制作业区噪声的基本措施。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缩短夜间作业时间,同时应控制作业区内车速,控制和减少作业区车、船的鸣号次数和时间。

(3)加强作业区绿化,建议在作业区周围和进出港道路以及作业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乔木和灌木绿化隔离林带,既可防治控制噪声影响,又可起到防尘降尘作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的装卸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采用当地网站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厂址附近、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为主,包括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的了解情况,关心的环境问题、环保措施,对企业的管理及其它方面的要求。

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1)建设单位名称:合肥皖港港口仓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66791099

联系人:夏主任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联系人:俆工

信函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合肥皖港港口仓储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