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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东光电子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发布于:2017-01-04 13:52:21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珠海市东光电子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市东光电子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珠海市东光电子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富山片区荔山村,主要从事:开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种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器件、片式电感器)及元器件专用材料。因发展需要,现拟投资150万元在厂区建设一个108m2甲类仓库,主要用于存放:丁酮、癸烷、异丙醇、酒精、油墨等甲类化学品。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东光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富山片区荔山村

联系人:赵工

电话:0756-5572235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5865155

邮箱:swhj666666@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进行资料的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该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珠海市东光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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