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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金鸿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锡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布于:2017-01-20 11:29:42


 安徽省金鸿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年产1万吨锡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现已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锡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界首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华鑫集团用地南侧。项目用地位于规划的敬业路以北,双改路以东,创业路以西,新华鑫大道以南。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0亩,建筑总面积35000平方米,包括建设制氧车间,侧吹炉、电炉粗炼车间,精炼车间,办公室、仓库及配套设施、供配电、给排水及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019.2万元,购置电炉、天然气侧吹炉、氧化熔炼锅、电解系统、空气制氧等生产设备生产1万吨/年锡产品。预计20176月投产使用。

产品方案:拟建项目年产精锡锡锭10000吨,产品执行《锡锭》(GB/T728-2010)中的Sn99.95AA标准;副产品为铅锑合金,执行《铅及铅锑合金》(GB1470-2005)标准中的铅锑合金标准。

二、产品政策符合性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的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锡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本项目于2015115日经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15353号予以备案

三、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电炉、天然气富氧侧吹炉、真空炉产生的烟气及配料工序粉尘、冶炼工艺烟气、放渣口和放锡口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烟气;冶炼烟气先采用60米冷却烟道(间接水冷却)冷却,通过自然冷却沉降室去除部分较重颗粒,冷却至200℃左右后,再通过烟尘沉降室冷却到100℃以下,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除尘后的烟气经脱硫塔脱硫除尘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产烟气口设置集气罩进行集烟,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处理排放的烟气可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电解精炼工序产生的电解液和阳、阴极板冲洗产生的废水,电解液收集后返回电解槽,冲洗废水中用于电解液配置,不外排。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田营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导流沟排入颍河。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的废水不会改变颍河的水体功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主要来源于车间内风机、水泵、设备电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功率级在8095dBA)。

建设项目拟对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同时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距离衰减、厂界隔声等措施后,预计厂界声环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处于工业园区,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熔炼工序产生的富渣(炉渣),阳极泥,废气处理产生的硫酸钠以及生活垃圾。

富渣(炉渣)外卖个旧市林源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作为矿冶助溶剂再利用;阳极泥和硫酸钠作为副产品外卖;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进行集中处置。

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安徽省金鸿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锡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园区产业发展要求,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经预测对区域造成的影响较小;风险防治措施可行;总量满足区域替代要求。项目的建设对我国金属行业再生利用及区域资源再生具有重大意义。

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