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案例 > 轻工纺织案列

宣城市金桂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万米化纤家纺面料分散染料印花技改项目

发布于:2017-01-20 11:47: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宣城市金桂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年产1000万米化纤家纺面料分散染料印花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米化纤家纺面料分散染料印花技改项目
  宣城市金桂印染有限公司(原名宣城市学成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2000万米印花布,2013年为了完善企业加工链条,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宣城市金桂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厂址北侧征地29亩,投资建设年产1000万米化纤布建设项目。2015年公司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形势和满足市场需要,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1000万米化纤家纺分散染料印花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3398.5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定型机工艺废气、导热油炉烟气,经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初步影响分析,项目生产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方案。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现有涂料印花车间生产废水、在建喷水织机车间废水、拟建分散染料家纺面料印花车间废水以及辅助设施排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地坪设备冲洗水、导热油炉脱硫设施排水、生活污水、软水站废水等),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以及宣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宣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水阳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染料桶、定型机废油、废印花布、废包装材料、导热油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的机械传动噪声,主要来自印花机、蒸化机、空压机、溢流染色机、脱水机、定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音以及消声措施加以治理。经预测,厂界昼夜噪声值都能满足厂界噪声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宣城市金桂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化纤家纺面料分散染料印花技改项目位于宣州经济开发区宣城市金桂印染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园区总体规划。拟建项目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固体废弃物均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环保投资可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要求,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项目实施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确保环保治理对策和总量落实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