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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卓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木塑复合制品生产项目

发布于:2017-07-19 11:09:01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评价项目背景

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板材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安徽卓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建年产3万吨新型木塑复合制品生产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拟建52层的工业厂房和16层的工业厂房,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存储,1栋独立的6层办公楼和16层职工宿舍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0920m2;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污水、雨水管道。

   本项目的建设契合了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发展思路,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用木屑和PVC粉料、生产加工木塑复合制品。一方面为社会经济提供优质产品;另一方面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森林资源,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农业剩余物的板材加工会给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时,能够增加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因而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此项目已由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发改备案[2016]5立项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安徽卓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木塑复合制品生产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安徽卓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项目概况

安徽卓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木塑复合制品生产项目位于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9659.17m2,总建筑面积为13860m2后期因设计施工的调整,建筑总面积为10920m2;项目东侧为安徽金桐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隔空地为五金产业园路,隔路为安徽巨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安徽安徽银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隔空地约380米为石岗街道;北侧为公麟路,隔路为空地,北侧约360m为祁庄。

、建设项目拟采取有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污染

气物

食堂

油烟

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

达标排放

生产车间

上料粉尘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

达标排放

生产车间

有机废气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

达标排放

水污

染物

混合废水2568t/a

COD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级标准排放,待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达到接管条件,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BOD

SS

氨氮

动植物油

固体

废物

生产过程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粉尘

回收外售处理或者再利用

固废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设立危险废物暂存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办公

生活

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厂区建设一般固废临时堆放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搅拌机、制粒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按照规范安装、操作,合理进行厂平面布局,对机械噪声采取减震、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预期效果:

本项目区域环境较简单,区域内主要植被是荒草,项目建成后植物主要以常青、阔叶树木为主,绿化带常青灌木和草木花卉密植。

因此通过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生态产生破坏作用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卓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木塑复合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2层的工业厂房和16层的工业厂房,用于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存储,1栋独立的办公楼和1栋职工宿舍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0920m2;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污水、雨水管道。本项目投资额为156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5%

2、选址合理性

用地性质: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并且已经取得土地证(舒国用(2016)第1011216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用地性质相符合。

3、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与产业政策相容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项目属塑料制品业,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197款“新型塑料建材(高气密性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防渗土工膜;木塑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产品及工艺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的鼓励类第1210款“新型塑料保温板、大口径塑料管材(直径0.5米以上)、超低噪音排水塑料管、防渗土工膜、医用塑料等新型塑料产品开发、制造”。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要求。

4、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思想

本项目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节约原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弃物等回收后外售处理,回收的粉尘可以再次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在厂区危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都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

5环境质量现状

由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中TSPSO2NO2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表水三里河的水质现状值能够满足地表水IV类水质要求。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6.1废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及食堂废水。项目综合污水产生量为2568m3/a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放,待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达到接管条件,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CODBODSSNH3-N、动植物油的最终排放量分别为0.2465t/a0.0719t/a0.1669t/a0.0357t/a0.0446t/a。可以确保三里河水体评价段现有功能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废水排放而被降低。

6.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混合过程上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高温熔化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在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大气影响较小。

6.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包括:搅拌机、制粒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等。为有效地控制项目噪声排放,本环评要求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厂平面布局,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同时利用项目厂房墙壁隔声和周围种植的草木吸声作用,可起到降噪的效果。在落实这些减噪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可回收的一般固废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分类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末端治理有效,固废控制严格,项目固废回收综合利用率100%,无二次污染的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项目总量控制方案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本项目排污特征及“十三五”总量控制规划,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向级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分析,结合区域环境特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不纳入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发[2013]37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4]30号文,本项目设粉尘和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0108t/a0.324t/a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上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