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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24霍邱段公路工程(隐贤至宋店)生态红线问题

发布于:2018-01-26 14:26:33


S324霍邱段公路工程(隐贤至宋店)起于彭塔乡北侧老圩村附近,接X017 ,经由彭塔、孟集、三流、宋店,终点接老S310。项目全长24.9km本项目于9月中旬通过评审,并在9月底报批至六安市环保局,项目进入批前公示环节。

由于安徽省环保厅于10底公布了《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审议稿)应市环保局要求补充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的证明。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安徽省禁止开发区域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等,是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必须将其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包括依法设立的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省级(含)以上重要湿地、省级(含)以上湿地公园、省级(含)以上森林公园、省级(含)以上地质公园、省级(含)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蓄滞(行)洪区等。经梳理本项目所涉及的城东湖属于安徽霍邱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城东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省级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蓄洪区、六安市霍邱县城东湖水源地。经核实本项目仅涉及城东湖蓄洪区,按照以往环评报告要求,蓄洪区的防洪要求和结论由洪评编制单位进行评价。

根据生态红线管理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保护地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不同法律法规管理要求有重叠的,按照最严格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保护需要,确定严格管控措施实行监管。因此,本项目涉及城东湖蓄洪区路段全部由路改桥。